新林区,隶属大兴安岭地区。地处大兴安岭东部,伊勒呼里山的北坡,北纬50°16′-52°20′,东经123°41′-125°32′。区政府驻地新林镇距地区行署驻地140千米。全区总面积8786平方千米,共辖7个镇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,全区总人口50859人;蒙古、回、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.1%。森林覆盖率达84%。201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5.7亿元。新林区作为大兴安岭地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交通的中心,具备齐全的交通运输、文教卫生、商粮、金融、邮电、通讯等社会福利设施。新林区名,是1965年3月完成新林区的开发方案,开始投资建设,命名为“新林林业公司”,意为“建设一个新型林区”。原属呼玛县管辖。新林区地处大兴安岭东部,伊勒呼里山的北坡,北纬50°16′-52°20′,东经123°41′-125°32′。南北长108千米,东西宽103千米,全区总面积8786平方千米。新林区东与呼玛县接壤,南于松岭区毗邻,西靠呼中区,北与塔河县毗邻。东与呼玛县接壤,南与松岭区分界,西与呼中区相连,北与塔河县毗邻。
新林欠别人钱,属于债务人还是债权人?
在金融借款范畴,那些欠了他人钱财的个体常常被界定为 “负债人” 或者 “借款人”;
而相对应地,那些和借款人有着共同债权利益的,或者持有相关权益凭证的个体就被称为 “债权人”。
身为负债人/借款人,他们在合同条款的制约之下,应当依照约定的日期、方式以及数额进行贷款还本付息;
而对于债权人来说,他们拥有直接要求负债人履行债务以保障自身权益的公民权利。
然而,如果负债人不能按时足额地完成清偿,那么债权人只能够通过合法合规的法律手段,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,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并要求负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在此过程当中,我们必须着重指出的是,不管是负债人还是债权人,在整个借贷交易的进程中都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,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获得充分的保护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
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。
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应当避免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。